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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分担离婚协议中没有规定的债务?
发布时间:2020-01-22 来源:江苏显允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127次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离婚协议后,为了偿还债务而在法庭上起诉对方,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抚养费律师咨询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而离婚诉讼律师是指以办理与婚姻关系相关的法律服务为主要工作内容的律师。离婚财产分割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根据这位律师的经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1、离婚协议当事人对外债故意隐瞒;。 私下欠钱的一方当他们同意离婚时,他们确实忘记了债务。 图3。 为了避免债务,两人假离婚,通过离婚转让夫妻共同财产

  为了处理上述情况,离婚律师,法院将处理以下原则:1,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优先的原则。也就是说,除非能证明债务产生时,当事人一方明确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的配偶无关的个人债务。否则,即使双方离婚判决将承担连带责任; 2,检查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是否继续存在,作为一个家庭生活的负面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债务是私下外负中的一个,而不是为家庭生活,那么以后其他债务可以保持按照离婚协议的责任,要求债务方私下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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