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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该债务应由谁负责偿还?
发布时间:2020-01-23 来源:江苏显允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109次

  今天,律师接到一个男人的电话。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遗产继承律师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他与妻子的协议脱节,但在债务问题上存在争议。

  原来,该男子是婚前财产。已婚的财产作为抵押的人,申请消费贷款由女方向的银行$ 1百万。收到钱后,该女子拒绝透露资金使用的人,现在的钱去向不明。由于已经有资金债务和获得银行贷款,然后在课程离婚的时间进行处理。那么男人问女人所有的自有资金,但女人负责偿还贷款。而女人拒绝独自承担。

  对于丈夫,离婚律师认为,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丈夫和妻子应首先分担债务。原因很简单:债务发生在婚姻期间,男方知道并同意,否则男方不会抵押自己的房子。这样,情况对这个人不好。那么这个人还能做些什么来保护自己呢?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男方应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分割离婚财产时调查贷款收益的去向。从理论上讲,只要女方不能证明这些钱花在婚后同居上,法院就会允许女方将至少一半的钱给男方。这样,作为夫妻共同的债务,丈夫获得了可以偿还给银行的资金。其余的债务应由妇女向银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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