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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需按离婚协议约定处理
发布时间:2020-01-24 来源:江苏显允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102次

  今天,我的律师代表我的当事人王先生(化名,原告)在朝阳区提起了诉讼。抚养费律师咨询离婚诉讼律师在婚姻家庭继承案件中,能代为遗嘱见证、遗嘱执行及遗产监管;代理遗嘱继承、家庭财产诉讼和彩礼诉讼;代理追索抚养费、赡养费诉讼;代理重婚、虐待、遗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离婚律师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所以是一种法律行为,就因为它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后果。这种法律后果主要表现在:原来合法的婚姻关系宣告解除,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终止。离婚有双方自愿离婚和一方要求离婚两种。 这起案件的起因是,王先生的前妻李女士(不是她的真实姓名,被告)在他们同意离婚时,故意隐瞒了她丈夫的共同财产。 我的当事人王先生去年11月因为他们的婚姻不和向他的妻子提出离婚。 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约定包括财产、车辆和家具电器的分割方法,并已实际分割。 与此同时,双方也达成协议: 双方没有其他共同财产,如果任何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所有隐藏的财产都属于对方,王先生回忆说,他的妻子去年随口提到,她私下给父母转了十万元重建家园。 如果可以转账,就必须有银行账户。 为此,王先生委托这位离婚律师做了一次调查,结果发现,该女子至少在三家银行名下存有数十万美元的存款。

  王先生有权要求上述银行的所有存款,因为双方自愿同意在离婚协议中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责任。律师随后前往朝阳区地方法院办理立案程序。据信,在不久的将来,王先生将有这样做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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