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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应如何规定子女的监护权?
发布时间:2020-01-26 来源:江苏显允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114次

  离婚协议是离婚的当事人同意离婚的书面文件。婚姻纠纷律师从大范围来讲,可以分三大阶段,婚约同居纠纷、结婚纠纷以及离婚纠纷(离婚纠纷本身又包括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一系列的矛盾纠纷)。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一般离婚协议》的主要部分涉及三个方面:1。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含义;2。离婚子女监护权问题;离婚财产和债务的处理。然而,一些当事方缺乏对离婚协议的必要理解、在线下载的机械应用的固定格式、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双方在离婚后继续与履约问题发生冲突,甚至对簿记大厅也是如此。

  根据离婚律师来处理现在同意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的访问,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离婚协议的常年积累的经验:

  首先,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方式。有些离婚的人只是同意一方每月要支付一些钱。虽然这篇文章很简单,但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纠纷。建议在写法中应包括以下要素:(1)支付赡养费的具体时间范围(如每个月10日前);(2)赡养费数额;(3)支付赡养费的具体方式(建议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银行存款、帐户名称和帐号);4.如果你认为以前的费用不包括儿童的医疗费用或其他费用,建议将其写清楚,以前的费用不使用赡养费一词,因为婚姻法规定的赡养费包括孩子的所有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

  图2。 探视权。 这个问题越详细越好,因为没有人能够预测未来会发生什么,探视原则的声明应该在具体说明探视的时间和方式之后注明。 例如,它规定一方有积极合作的义务,探视权的行使不得影响子女的教育和保证他们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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