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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子给孩子后,我们能不能履行诺言?
发布时间:2020-01-19 来源:江苏显允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136次

  今天,我的律师在东城区法院处理一起离婚后的案件,原因是一方未能履行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条款。抚养费律师咨询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而离婚诉讼律师是指以办理与婚姻关系相关的法律服务为主要工作内容的律师。遗产继承律师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一般案件: 傅女士(化名,原告的监护人)和陈先生(化名,被告)于一月在东城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同意不仅女儿小芳由付女士抚养,而且原本由夫妻共同拥有的 Dongzhimen 附近的房子将由女儿小芳(化名,原告)共同办理离婚后60天内转让小芳的手续。 然而,离婚后,被告陈先生改变主意,拒绝为小方办理所有权转让手续,理由是该协议是房地产赠与,而且赠与合同在按照合同法规定完成所有权转让手续之前无效。 经过多次失败的谈判,小方的法律代表付女士委托本的离婚律师向东城区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律师认为被告陈先生是非常错误的。原因是离婚协议是夫妻在离婚时签订的协议。该协议的内容是夫妻双方就离婚与否、子女抚养、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全面考虑和协商的结果。离婚财产协议不是一种简单的财产协议,它与其他内容密不可分,是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的附加条件。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除有法律规定外,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在本案中,被告陈先生没有证明他有正当理由取消赠与,因此他拒绝为女儿小芳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违反了离婚协议的协议。

  此案二审后,法院最后裁定,判决结果都采用了这种观点的代理律师,以协助产权过户手续被告陈生效判决后七日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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